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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公示
中山市中的展示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項目一期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82號),以及原環境保護部《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公告》(國環規環評[2017]4號)相關要求,對中山市中的展示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項目一期建設項目的驗收報告進行信息公示,使項目建設可能影響區域內的公眾項目建設情況有所了解,并通過公示了解社會公眾對本項目的態度和建議,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一. 建設項目驗收概況
1、項目名稱:中山市中的展示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項目
2、建設單位:中山市中的展示制品有限公司
3、驗收服務單位:中山市星火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4、驗收生產概況:企業委托深圳鵬環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編制《中山市中的展示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于2020年6月9日取得中山市生態環境局的批復{中(板)環建表[2020]0011號}。本項目及配套的環保設施于2021年1月4日開工建設,項目于2021年4月14日已竣工,并于2021年7月6日進行調試,期間環保設施運行正常。
2022年3月18日,中山市中的展示制品有限公司邀請相關代表在中山市中的展示制品有限公司對《中山市中的展示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項目(一期)》(以下簡稱“項目”)進行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驗收工作組人員經現場勘察,并聽取了建設單位關于項目建設及生態環境執行情況的介紹,審閱并核實相關材料,經認真討論,認為項目總體符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驗收工作組一致同意項目通過生態環境驗收。
二. 建設單位驗收污染防治措施闡述
- 廢水
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市政管道,進入板芙鎮污水處理廠處理。
生產廢水(主要為清洗廢水和滾漆廢氣預處理廢水)委托給有處理能力的廢水處理機構處理,目前轉移至中山市黃圃食品工業園污水處理有限公司處理。
- 廢氣
金屬展示制品配件噴粉過程中產生的粉塵(顆粒物)經旋風除塵器+濾筒除塵器處理后由15米高排氣筒排放;
金屬框架噴粉過程中產生的粉塵(顆粒物)經濾芯回收裝置處理后由15米高排氣筒排放;
噴粉后固化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燃天然氣烘干廊道、固化廊道、燃天然氣面包爐運行過程中產生的燃燒廢氣經UV光分解器+活性炭吸附器處理后由15米高排氣筒排放;
切割、鉆孔過程中產生的粉塵通過加強車間通排風,無組織排放;
開料、雕刻、鑼形、刨料等木加工過程中產生的木質粉塵、砂光過程中產生的木質粉塵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進行沉降;
刷膠過程產生的有機廢氣、封邊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滾漆和自然晾干過程中產生有機廢氣經水噴淋器+除濕干燥器+活性炭吸附器處理后由15米高排氣筒排放。
- 噪聲
選用低的噪聲設備,并合理的安裝、布局,通過消聲、減振等措施減少噪聲影響。
- 固體廢物
生活垃圾由當地環衛部門收集處理;
一般固體廢物交有一般工業固廢處理能力的單位處理;目前交由中山市超越環衛清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處理;
危險廢物交由具有相關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處理。目前交由中山市寶綠工業固體危險廢物儲運管理有限公司處理。。
三. 公眾反饋意見的注意事項
1.公眾提出意見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自2022年3月24日至2022年4月24日。
2.公眾反饋意見的主要方式:
對于本項目的建設,如公眾在環境保護方面有任何意見或建議,公眾可通過 電話或郵件向以下單位的聯系人提出意見:
建設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中山市中的展示制品有限公司
聯系人:羅生
電話:13549891180
四. 其它情況說明
無
本公告公示期2022年3月24日至2022年4月24日